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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制度是中国自隋至清 多年间实行的一种选官制度中国官

2022-09-09 01:16:45 发布 浏览 832 次

科举制度是中国自隋至清1300多年间实行的一种选官制度。中国官员的来源,先是经过商周时期的世袭制,后又经历汉代的举荐制,再到魏晋的九品中正制,均因其弊端而终止。至科举制,才算固定下来,成为中国长时间的一种官员选拔制度。在1000多年的时间里,大体而言,科举制度经历了一个发端、完善到僵化的历程。隋朝是科举制度的初建时期,当时的隋文帝鉴于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已不再适用,为加强中央集权,将选官权力收到中央手中,首开科举制度。但科举制度尚未建立完善,隋朝便亡;至唐代,科举制度才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根据朝廷需要的不同人才类型被分为众多科目,武则天时还添加了武举;到宋代,科举进一步规范化,正式形成三年一次、分三个等级(乡试、会试、殿试)的考试制度;明代由于朝廷的重视,科举考试到了繁盛期;清代在科举繁盛的同时,由于满、汉不平等以及晚清卖官现象的泛滥,也成了科举制度的衰败乃至灭亡期。

就不同时期科举制的优劣而言,大体上,科举制在唐代时比较健康,当时的科举氛围比较宽松,不唯考试论人。考官往往在考前已经大体知晓哪些考生比较有才华而准备录取,也允许考生经别人推荐或自荐在考前向考官“推销”自己。至宋代,试卷实行糊名制,开始产生仅以一考定终身的弊端。至明清两朝,科举繁盛的表象之下,八股文的考试内容彻底使其僵化,逐渐弊大于利,终至废止。

总体而言,科举制度可以说是一项相当高明的官员选拔制度,不仅为历代政权源源不断地输送了总体上质量说得过去的官员,而且不以出身、门第、财富,而以学问作为官员选拔标准的做法使得中国长期以来存在尊重学问和读书人的风尚。

唐代科举在常设的常科之外,又有非常设的制科。制科又称大科、特科,是皇帝根据特殊需要临时下诏安排考试,具体科目和结束时间均不固定,其目的在于有针对性地选拔某一类特殊人才。应试人的资格,初无限制,官员和布衣主要觉得自己有自信,均可自荐应考。后限制逐渐增多,需公卿推荐方可应考;布衣还要经过地方官审查。制科考试虽然由皇帝亲自主持,考中者往往也能获得不错的官职,但总体而言,在唐人眼中非是正途,在官场遭到轻视。唐代制科比较盛行,宋代渐趋衰微,整个宋代仅录取41人而已。至元、明,制科完全废弃。清代时,制科又开始设立,清初,康熙沿唐制重开博学鸿词科,其后雍正、乾隆又一度开此科;清末因政府财政困难,光绪又开经济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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